租客滑倒先打电话给管理处投诉,(管理费包热水,所以租客也有他们的电话,比如以前修理过热水器等。)
管理处到给我发了警告说:租客不能越过房东直接联系管理。以后联系一次罚房东。(听起来也没错,就是以前没事时就可以打,现在都撇得干净。教训,还是别把管理联系方式给租客,房东才是法人代表,真罚的话不一定在房客那找得回钱)
当然,我把警告都转给房客了,同时房东也附上自己的警告信,不让房客再去联系管理。
有谁遇到这种slip and fall 案子么?
房客告房东?然后房东告管理?
还没有案子,就是想有个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