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昨天买的这个房子。
房子有两个units. 一个是3bedroom的2层楼的房子,旁边是个一层楼的retail store。 但是在county record 只有一个parcel。这个房子 门牌号 709,邻居是713.所以,中间的这个retail store,应该是 711,但是没有注册在案。
夏天的时候,我对这个房子非常感兴趣,就打了电话到city,说了这个情况。zoning officer接待了我,帮我仔细查看了record,核实我描述的。我和他说,我想买,但不确定能不能买到。如果买到了,我希望做两件事:
1)把retail store改成2 bedroom apartment
2)把这个parcel either 变成一个 2 unit duplex,(现在是SFH), OR to create a separate parcel for the newly converted 2 bedroom house.
zoning office帮我查了一下规定,确认俩个方案都行。
我当时和他说,买到后,再和他联系。。。他说没问题还把自己的手机号给我了。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我是要一个parcel 还是 两个?
估价的话,分开合起来都差不多。大的屋子能卖到22万左右,小的14万。合起来作为duplex35万。
分开,卖起来,还有出租起来有flexibility。我可以先装修小的,租了或卖掉。。可是,小一点的房子都不太值得做mortgage。
合起来,financing做一个就行,钱掏出来比较多。但是因为装修工程比较多,必须两个房子全部装修好,才能房检。
大家帮我分析分析?先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