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21 加州一项新法律生效.
该法将加州原有的homestead exsamption 从最高10万(15万老人)提高到30-60万。南加沿海高房价的洛县橙县60万,河滨县40万,圣伯纳县34万。
进入破产的自住房主,在房屋净值不超过上限的情况下可以保护自住房不被拍卖抵债。即使被拍卖抵债的数额只是超过限额的部分。同时自住房主可在半年时间内再次购买另一处替代自住房。
这项立法没有经过公投,不知是否容易被推翻。破产经由federal court审理,不知是否面临宪法挑战。
该法应为法拍市场带来一定阻碍,帮助自住房主保护房子被拍卖,帮助自住房主保留较高的房屋净值。表面上看是对中产阶级财富的多一层保护,有助于减轻增长的贫富差距,有助于提高对自住房的购买持有欲望。谁又来为此买单?
新政实际将如何影响加州的房屋市场,如何影响加州房地产投资令人期待。
大家如何看?柠檬大侠,甜薯大侠及热心网友法律层面有何高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