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for sale by owner的房子,8月中签的合同,9月1号生效。
有一个单元是Rent by room,
我告诉他们我将成为新房东之后, 有2个说在月底前搬走。另一个说不搬,我告诉他这个月搬走我可以给你$200,结果他说说30天内搬。
9月1号收到了原房东转交给我的租金。他说其实他已经好几个月都没收到租金了。
9月1号,我就去派人去装修房子,呵呵,他住得很不爽。没办法,我在没过户前就告诉他给他$200,让他月底搬走这样我好装修并出租,他不听这就是结果。
9月22号房子装修好并且新租户入住,他们合住了一个星期后租户终于搬走了。
在给他200元让他立即搬走而被拒绝后,我是没给过好脸色。该硬还得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