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了一个求助帖, 谢谢大伙儿。
有些update: 租客说下个周五付6月份的房租,7月底搬走。
我的问题: 1. 是驱逐还是和租户协商搬出去? 如果协商, 如何保证租户履行承诺?
2.如果驱逐, 我这个周五可以file 驱逐, 但是租户说下个周五付拖欠的房租。 那我是明天就去file还是等看看她是否下周五会付?如果下周五不付, 那我等于是白白拖一个多星期。本地法庭现在可以驱逐。
头痛的是就算是她付了6月份的,7月份的也要拖欠。我希望她们能协商搬出, 但是我怀疑她们能否做到。
这个是上次的帖子: 一个劳模单身妈妈,以前和男朋友一起住,交租准时,后来一年前男朋友和别人跑了, 就一直晚交,五月份, 有半个多月房租没有清,6月份到现在还没有影子。说刚换了工作,下个周五交。7 day notice上个周五寄出,这个周五就可以file 驱逐,大伙儿说是等等还是先file再说?估计两个月后计划要搬走了, 只是这些人保不准。
不是怀疑她赖, 而是估计没有钱。 一个儿子20岁, 帮不了妈妈什么忙。 哎, 二代劳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