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唯一的出租房,小白玉。登广告时说明"no pet"! 去年九月份让租客母女住进来后一个月才通知我,他们有两个" service dog"!是两只巨大的狗。合同签到5月30日。上个月3月25号通知我要3月31日搬走,提前一个月解约。没有30天notice, 问我同意吗?我太想她们走了,心里高兴,好走不送!今天walk through, 一进门就被一股强烈的狗尿味呛着,我戴着口罩都无法呼吸。狗把门边的地毯咬烂,连地毯下的垫也咬碎。看得出房子她们有精心打扫了,但是狗尿味太浓了,这会影响找到下一个租客。她让我说房子是干净的,并录了音,让我尽快把她1000刀的押金退还给她,要不她去法院告我。她告诉我service dog 不能另外收费。真是气死人啦。
我的问题是:service dog 造成的房子损坏可以用她的押金来抵吗?她如果告我会赢吗?我在Oregon, 在哪里可以找到相关的法律?我财轻力薄请不起律师,投坛有很多厉害的人都当了地主,请帮帮忙指点一下我吧!我今天打电话找地毯清洗公司,看看能否去除这些狗尿味,电话留了言还没收到回复。还找了个地毯公司上门看了一下,给了一个估价,将地毯全换要2480刀。真不知道怎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