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五人民医院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平江县第五人民医院 3 days ago
平江县第五人民医院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平江县第五人民医院(南江镇中心卫生院)全体医疗卫生人员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勠力同心,齐心协力要打赢这场抗击新冠肺炎的攻坚战!
由于平江县是劳务输出大县,南江镇更是如此,随着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数量的增加,武汉或经武汉驻留的返乡人员众多、摸排监测随访人数众多、我院每日患者就诊量大,参与防控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较多,为做好诊疗救治、随访监测环节防护,更好地保障疫情防控需要,保护一线医务人员、乡村医师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我院将开通接受捐赠渠道,接受依法合规捐赠的正规渠道、资质齐全的下列防护物资:
一、 捐赠物资
1.N95口罩(需符合或高于《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10)标准);
2.医用外科口罩(需符合或高于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3.一次性医用防护服(需符合或高于《医用一次性防护技术要求》GB19082-2009标准);
4.防护眼镜/眼罩/防护面罩/护目镜(视野宽阔、透亮度好、有良好的防溅性能,弹力带佩戴);
5.医用一次性橡胶手套(需符合或高于GB10213-2006标准);
6.一次性防水隔离衣(需符合或高于防护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技术要求》的标准);
7.医用消毒剂(需符合或高于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附录B、《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的标准);
8.红外体温监测仪;
9.空气消毒机、电动背负式喷雾器、医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
10.防水靴、防水靴套;
11.过氧化氢、含氯消毒剂。
以上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平江县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钟经典(13974001825)
刘剑斌(15292037275)
梅 丹(13054078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