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租客学生关系超好,在房子着火和停电时都未被起诉。至于HD门把手问题,确实对不住HD。还望各位地主不要学老茂夫妇的奸诈。
在房子着火时警官问过我学生们是否买了学生租房保险,我说好像都没有。警官说他的儿子在读大学租房住买了保险,很便宜。像出现了这样的火灾,能得到很高的补偿。我对警官说,我与租客的合同中有一条“Resident Insurance”说的是租客的个人财产必须自己买保险,但他们都没有买。我的合同是这样写的:租客 "Acknowledeges that if he/she fails to procure such insurance, it is his/her responsibility to bear the consequences". 所以说租客租房子遇到火灾只能归于他们运气不好,好像无理由起诉房东。
至于停电事件,此地冬天常因大雪压断树枝而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现象,有时停3-4天,但并未听说有租客与公寓管理层或与电力公司打官司的案件。我的租客学生都很理解这样的现象,我跟他们说对不起时,他们都说:“This can happen". 若房东愿意赔偿学生的损失,那当然好。若不赔偿,大概也不能升级到官司的层面。
不管怎样,还是感谢XHGZ网友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