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寓里住三个单身男人。 可能一直有矛盾的, 但不大。 但最近出问题了。
一个黑房客说另一个房客拿电气费账单的不老实,多收电气费。 要我这个房东出面管账。 但是他们这种自己管账做法是以前老房东时候的GRANDFATHER规矩,我不想多管闲事,所以我说8月份新合同开始再说,这时候管账的那个单身汉也搬出去了。
可是黑房客不满意,他说他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威胁我要搬出去。 我说我无所谓,你搬走好了,你合同7月到底。
他跟我吵说,要6月底搬出去,因为我去年6月叫他签合同一次,7月又让他签了一次。我两次都没有回签。当然我现在回签也可以吧? 这样6月合同就是无效的,7月合同才是最后一份生效的合同。 他说不行,他只认定6月合同。
我说,那就让我吃亏一次,你6月滚吧。 他又回来说不想搬,想再续签。 我猜是我的房子实在太便宜了,他舍不得这个DEAL. 我没说啥,我无所谓他继续住下去,就是怕他老是作。
但他后来又来信说对公寓现状不满, 觉得很不平等。 我回了他一句:谁对不平等? 不是我吧。你吵了六月要走,也让你了。 你要怎样? 我是房东,不是BABYSITTER, 其他事情我无能为力. 结果他说他马上要找律师。
我服了他了, 就说好吧,你先找了再说。
结果第二天, 那个管账的单身房东来信说,黑房客欠他电气费两个月,还威逼马上就要搬出去。 如果不还, 他不会罢休。我没啃声。
到了深更半夜,他又来信说, 因为吵得厉害,黑人叫了警察。
我还是没理睬他们任何一位。
我不想插足其中。但这样也不会有事吧? 房东有社么责任? 问问大家,你们会建议怎么处理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