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物业过户一个月后,一位租户提出合同中规定的使用面积和实际有误,经重新测量确认过去10年中租户每月大约 多付了$800。由于前后业主雇佣同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而错误也是这家物业管理公司造成的。租客只跟物业管理公司打交道。现在租户停止支付租金,要求返还过去10年中多付的$96,000,并加利息。
物业管理公司希望能够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并且让他们的律师研究解决办法。
两个问题,
1,若告上法庭,租客是否有100%的胜算向前物业主人讨回多付的租金和利息。
2,做为新业主,由于购买物业时的物业购买评估价是按年收入计算的,现在买家每年少收入了$9,600,当初卖家在售楼广告中保证8%的回报率,物业评估价也是按年度报表计算,现在卖家提供给估价师的报表有误,买家可否要求卖家退返12万刀?(9600/8%), 因为每$12万价值的物业才能产生每年$9,600 的收入。
地主们见多识广,可能有人遇到过类似的案例,可否分享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