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是最糟糕的合作方式。

来源: borisg 2018-11-21 13:02:2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85 bytes)

合伙人是最糟糕的合作方式。

因为即使一开始写定了各方的权重,随着生意的发展需要调整很不方便,因为人之间经常是有矛盾的。

最不方便的是有人退出的时候PARTNERSHIP必须解散,财产需要清算。

现在电子商务很方便没有理由不用LLC做合作的形式。

所有跟帖: 

LLC与合伙人的唯一区别是限制责任。合伙上的利弊都是一样的。 -柠檬椰子汁- 给 柠檬椰子汁 发送悄悄话 柠檬椰子汁 的博客首页 (47 bytes) () 11/21/2018 postreply 13:50:16

不必分拆资产就是最大的区别,LLC之间资产和商业机密天然就分清楚了。可以和任何其他LLC重新合作 -老农民说两句- 给 老农民说两句 发送悄悄话 老农民说两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1/2018 postreply 13:58:27

partnership agreement 写清楚就好了 -柠檬椰子汁- 给 柠檬椰子汁 发送悄悄话 柠檬椰子汁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1/2018 postreply 15:59:39

写清楚了,中国人崩掉的还是很多,老美会好多了m -老农民说两句- 给 老农民说两句 发送悄悄话 老农民说两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1/2018 postreply 16:56:37

最喜欢自己的事自己做主。 -iHusky- 给 iHusky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1/2018 postreply 14:13:12

和人合作不容易。 我以后也不会再和人合作。也不需要那些麻烦。钱是挣不完的! -201411- 给 20141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2/2018 postreply 19: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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