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闹市区的自助洗衣房出租给一个越南老太太,自助洗衣收入和代人洗衣收入各占一半。她和一个干洗店签了一个合同,她儿子每天去收水洗衣服(wash and fold),$1.6/磅,收衣服的干洗店赚六毛,出力的老太太赚一块。从出租第一个月开始就晚交租,提醒数次,要收late fee 无果,我怕麻烦,她走了我不知道去哪里找租客,到了暑假学生走了,生意淡季,她哭哭穷,自己把租金少交500/月。我老公很不满意,说我不是个合格专业房东。
说真的,对正规租客/机构/大公司,我算帐算得勤算得精,因为我付出的时间精力有回报,他们付得起,但是对于不稳定的小生意租客,不如眼不见为净。
秋后算账的时候到了,老太太的儿子托了中介,把生意卖了五万,转让租约必须房东同意。我顺便把我的帐收了,第一笔是欠的房租,这个没有意见。
第二笔是late fee, 合同约定为月租的6%,合计3600块,老太太家炸锅了,她儿子,经纪人,律师轮番登场,跟我一会软一会硬来谈判。麻州的出租法,拖欠不超过30天不得收罚金,罚金不得超过5%),我赶紧问我的律师,还好,律师说那个出租法适用住宅,商业地产以合同为主。
第三笔是欠款的利息,年息10%,也有几百块。
老太太卖生意包括机器设备,我买进洗衣房的时候有几十台老旧机器,她更新了一部分,现在等于把属于我的机器也卖掉了。我趁现在这个机会要一万块补偿,以后新租客100%拥有所有机器设备,投钱更新没有顾虑。如果将来洗衣服做不下去了,我本来就打算改成住宅,租客把机器设备拆光拿着我求之不得。
大城市的人没时间, wash and fold是有市场的,利润颇丰,希望新租客勤奋拓展客源,走上正轨,再也不要晚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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