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投资理财板块里诸位江湖大佬的帖子,知道了投资出租房并设立管理公司是个比较好的选择,但有以下问题:
1. 有的做法是个人名义买房并收租,并把部分租金(如5%-10%不等)转到管理公司,把被动收入变成主动收入。但我咨询了会计师后被告知,更好的做法应该是:个人名义买房,然后出租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收租后扣除管理费后转给个人,这样可以更好保护自己个人名下财产。请问,哪种方式更好?
2. 论坛里设立的管理公司基本采用LLC形式,但会计师说用S-Corp也没什么差别。是否真如此?
3. 考虑到财产规划,最好要设立家庭信托. 如果有家庭信托并把设立的管理公司也含在信托内的话,这种情况以公司名义买房还是以个人名义买房好?如以个人名义买房,对于产权形式是Joint Tenant还是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if survivorship是否就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