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几个租客,一个是部队文职人员,谈吐不俗,收入也不错。而且人家立马就可以交押金入住。房子广告打出去半个多月,上来的都是一些低收入人群,所以一见此人,我就几乎决定租给她了。不过回到家,还是走了一下程序,这一查,不得了,原来是刚被前任房东赶出来,记录显示去年12月开赶,今年二月有一个法庭记录, 四月一次,八月还有一次,到十月还没有搬出来,可怜的前任房东,驱赶此人可谓艰苦卓绝。再往前,两年前也被驱赶了一次。 幸亏这一查,免去了接下来的nightmare。
还有一对夫妻,看上去很体面,同在一家大公司上班,号称收入很高,还有推荐信,对我的房子表现了极大兴趣,但是就是借故不交申请费。尼玛不交也罢,还一个劲来电催,问是否批准了他们的申请。不交申请费,大概不是舍不得交,而是怕你查他的信用,想蒙混过关。初步在网上一查,就证实了我的想法。申请中的信息,有好几处是故意造假。
信用制度真是一个好东东,管你吹得天花乱坠,一查就现你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