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因买房做决定晚了,到8月中旬才能closing,month by monthlease是7/31到期, 他们先email说7/31一定closing, 后又变了几次,最后说是8/15.
我在5月就通知他们lease end on 7/31,又在6 月email通知他们不再续month by month,last date is 7/31, 因我们自己必须要搬回去住,赶到8/1出租我门现住房,一开学房子就不好租了,再说9月我也要回国
当他们最后确定8/15 closing, 问8月房费要付多少,我说付到我们搬回的那天, 他们不同意说就付到8/18,否则就搬走,我立刻发通知同意他们搬走。他们马上又email来求我说愿意付整月房费,8/15搬走,要求我们让他们住到8/15,也签了书面承诺给我。
他们说到这分上,我也就答应了。8/12他们closing后立马打电话说我们要是8月底搬回去,又出租了现住房,收他们8月全月房租不合法。
因他们的原因造成我们无法搬回,不得不改变我原来要回国的计划,也为我们出租现住房带来麻烦,以至于我们不得不降低租金。
我们并没要求他们付全月,是他们自愿的,有书面签字和email为证。现盯着我们什么时候搬回,还一再强调要退他们一部分租金。他们买的房子就跟我的房子在同一个社区,随时可知道我什么时候搬回去。
现想问,如我们8月底前搬回,现住房也在8月底之前出租出去,能保留他们8月整月的房费吗?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