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去上了地产法律课,其中讨论到用捐赠的钱来买物业,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ommunity Property), 还是分别的财产( Separate Property).
不管你是在8 个共同财产的州,还是另外的州,
捐赠(Inheritance) 和礼物(GIFT) 都是分别财产。 意思是你的配偶是动不了了,但是:如果你把这财产放到共同财产里面,(常见是夫妻公共帐户,joint account), 那么这就不是分别财产了,变成共同财产。你用这个公共帐户的钱去买物业,或者船,珠宝,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人家有权拿50%。
如果一直都是分别财产,如果你买了物业,先生有帮你打理,那么赚得那部分他能拿50%。
老师一直告诉我们记得放到自己的个人帐户上。千万不要放共同帐户。
当时我们一个同学跳了起来,:幸好上这个课,因为她好像要继承妈妈的钱。
楼主的钱已经在共同帐户了。 相信如果你先生有足够狠的律师,拿你一半应该不难。
如果是我,直接就把钱转回给父母到国内,以后过了这个风头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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