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赶一租户, 现在该租户欠租金3000(不算8月份的). 昨天收到她回应的信(court寄
来的), 她交给了COURT$1400, 要求继续住, 说在8月和9月会还清欠我的租金. 可
是我觉得按她的收入她不可能做得到的既还欠款又付租金的, 如果同意了的话, 她
还欠我$1600加这个月的租金, 我接受还是不接受这$1400呢? 如果接受了, 该如何
做呢? 不接受又该如何做呢? 她的最大好处就是从来不找麻烦.
该怎么办?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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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该怎么办?
-瞎问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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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13 postreply
11: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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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赶走后是不是还要继续起诉要求她还?
-我是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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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13 postreply
12: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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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起诉要求她还是最不值得做的。滚蛋了就算完事了。租金损失是这行的成本之一。
-瞎问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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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13 postreply
1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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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就得重新再来,想好了,换是额走到这份上少分都不销案的。。。
-MrsKw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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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13 postreply
12: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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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我回去再想想.
-我是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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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13 postreply
13: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