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说过:经过eviction才算地主学校毕业,可喜我如今要准备论文了,特求教:
情况是:房客年轻男女朋友,有一岁孩子一个,9月起不交房租,因为丢了工作,中间催过几次,回答说实在困难,马上就回工会工作了,马上就交租。 两个人看起来年轻老实,从未抱怨过房子有问题。是个condo,厨房厕所都装修过。地毯也很新。 十月初挂号信寄14天通知,因为“unclaimed"被退回了, 今天寄普通信,不需要签字收的那种。
1。怎么证明他们受到信了?。
2。大概麻省eviction 要多少天?
3。有小孩子的人家eviction有什么约束吗? 麻省, 我本人没查到什么。
4。这个eviction能自己做吗? 大家律师费大致多少?
5。如果他们搬走,怎么要欠款? 谁知道他去哪?咋要钱呢?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