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渺小的。这方面的描述十分丰富,诸如众所周知的"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神到底以什么方式来运作世界,各大宗教都有一定的猜测,但都无法完全证明。关于具体的形式,诸如地狱,天堂,往生,来世,极乐世界等等,可能都不是很关键的东西。核心的东西是,唯物主义那种自己没有证明的东西就不承认其存在的自大是最要命的,这样的人生观最不可取。关于神对世界的运作方式的猜测,比较可信的描述是老子的"天网灰灰,疏而不漏"。
当代人最大的问题是只知道人制定的法律,不知道神制定的法律;只明白要逃避人的惩罚,不明白逃避神的惩罚。庄子的"为善勿近名,为恶勿近刑",可能是神仙拿来也无可奈何的人生态度。
中国传统社会重视良知与道德,法律方面往往较弱,所以,中国人在法律方面往往有不足。最典型的例子是十年以前中国人在国际贸易中经常吃亏,就是因为钻法律空子的技巧太差。现在基本上将西方人的奸损坏都学来了。整体来说,比较好的态度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法律要熟悉,但是,良知必须有,而且要放在更高的位置上。
西方人那边法律传统的渊源很深,汉莫拉比法典是三千八百年前的法律,大概相当于中国夏朝中期。后来西方法律发展日趋成熟,但问题是其原则是为人的需求服务,而不关系人的灵魂与精神。这就形成了普遍的信仰与法律的鸿沟。经历希伯来人的一神论和基督教统治欧洲,西方的人神隔阂依然十分严重。
这方面,中国传统中也是问题多多,但整体而言要比西方的地中海文明乐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