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解释我先前提到的W2抵扣,不是指用来列为employment expense抵扣,是指假如在公司没有什么收入情况下,所有公司名下的费用(如招待费,差旅费,或汽车折旧)列支后,公司当年是亏损,根据LLC的申报灵活性,可以一同申报在个人年度的1040上,这样实质上是降低了adjusted gross income。这种处理应该没问题吧?”
答:有问题的,用生意亏损来抵消 W-2 收入或降低 AGI 是国税局最不愿意见到的,Big no-no。连续三年这样做,一定会被国税局自动 disallow。即便是一年,国税局也可以认定你的 Business 是以抵税为目的,而不具备真正商业目的 (bona fide business purpose),是个人兴趣 (hobby loss),而非商业亏损(operating loss).
“根据你分析的几点,我同意确实不应该考虑把车放在公司的名下,特别是part-time做自己的公司,很难justify车的使用都是for business purpose。我觉得还有一点就是如果把车放在公司名下,一旦公司涉及到任何债务清偿或者赔偿,车子就会因为是公司资产,可能会用来偿付债务。所以总的原则是把高价值的财产放在个人名下。不知你的看法如何?”
答:是,我同意。
“还有一点想讨论是关于自己的公司使用车辆的费用补偿。车是放在个人名下了,但用于自己开办的公司business还是可以列支一些费用的吧?比如开300miles访问客户,是不是也可以按IRS规定的mileage补偿标准列支为公司的费用,而个人也不需要额外交税?这个想法是参照我full time任职的公司报差旅费的做法。但适用于自己开办的公司吗?”
答:是,的确可以。而且,如果你是一个人的 LLC 公司,报税时本来就可以直接选择用个人税表 Schedule C 来报,个人名下的车子费用可以直接抵扣,但需分出:personal mileage, commuting mileage 和 business mileage。 如果你不选用个人税表 Schedule C,而是用公司税表,比方 1065表,甚至 1120 表来报,个人建议你最好事先定好一个员工报销制度(employee expense reimbursement policy)。再引申一步,用员工报销的方式是个省税的办法,正如你说的公司层面可当作差旅费抵税,而员工拿到的报销支票无需当成收入缴税。再进一步,你可以制定一个员工差旅费的 Per Diem 制度,那样一来,如果使用得当,不需要收据,也可以抵税。许多公司的 Cafeteria Plan 的省税原理也和你是同一个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