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一个房子,已经下了offer。现在的问题是房子里面已经住着房客,跟seller签的lease,已经住了两年多了,现在的lease是month to month的,因为seller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把房子卖掉。看房子时跟房客聊了几句,他们是被forclosed出来的,很喜欢现在的房子,如果没有什么大的变故,可能会一直住下去。
我接手房子后,如果想加房租而他们又不同意的话,搬走时对房子造成的damage,就只能是我的损失了。或者我也可以叫seller在close之前evict他们,我自己再找房客。但是我的agent说这个房客payment一直很好,可以考虑把他们留下来,close之后和他们重新签lease。
各位大师们,这种已经有房客住在里面的房子,过户时如何处理呢?会有那些potential problems?请大师们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