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急问各位地主:房客要7月1号搬走,合同未到期

来源: 凌长老 2011-06-23 19:37:0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502 bytes)

如果她真的是钱不够用了,让她早点走反而让你省心,何乐而不为?

她还欠你一些租金,希望你有她的押金。可以拿押金抵六月份的房租。五月份欠你的租金,可以向她要,她若是不给,就只好通过small claims court去要了。若欠的钱不多,可以做个顺水人情,给她免了,让她高高兴兴地搬走。

她找来的接替她的房客,当然得通过你的screening test。若你同意,而新人又愿意签合同,付押金,那就赶快换人。

做生意肯定会有亏钱的时候。上次找的人不够好,可能要损失点房租,希望能够吸取教训,下次找个好点的就行了。

所有跟帖: 

谢谢长老耐心细致地建议,就按您说的做。我也觉得她别赖着不走且拖欠房租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天长地久远- 给 天长地久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23/2011 postreply 21: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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