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租客的位置想想,要是能立刻把欠款补上,为何要去法院?

来源: 北燕 2010-12-15 07:09:2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0 bytes)

所有跟帖: 

当然要告,没有说不告,多数情况下也就是把人赶走,乖乖补租的少。 -北燕- 给 北燕 发送悄悄话 北燕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5/2010 postreply 07:17:34

我就是走的这一条路,挺省事,但房子现在还没有租出去,也很郁闷,冬天的缘故,这几天连一个电话也没有。 -乌不浪口- 给 乌不浪口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5/2010 postreply 09: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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