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男离婚带了两个十二岁和十四岁的孩子,黑女可能是未婚妈妈带了一个四岁的男孩;
2。申请表银行存款saving和checking账户两个人加起来总额不足350块,不足押金或者房租任何一项;(我很奇怪他们签完合同后怎样给我钱)
3。男的月薪2800,离婚孩子抚养费350/月,女的月薪1100,倒是合乎租金占收入1/3以下的租客标准。
4。男的两辆车子贷款还欠21000刀;
5。两人现在分开租房住着,可能就是想租了这套房子同居了。
几乎看得出来两个都是月光族,现在只有两个可能,一个他们就是良民;另一个想着他们账上只有350块,就不太敢动他们的查信用的申请费,害怕浪费了,有点想问问他们再还给他们。各位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