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是没有能力做的:你没有吃小亏占大便宜的修养,你没有摆平地方的人脉,你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你就泡不过你的烂房客。有人说了“赶快赶人”,是的法律是在你一边,法律只能帮你赶人,但是法律无能为力帮你追回欠款,等一套法律程序走完他终于走了,你的大半年租子也就泡汤了,这要全是自己的积蓄买的房倒也还好,反正房还在,大不了与钱放在银行比;要是借了贷款买的呢,可就要跳脚了,经济实力差的,自己是否撑得住都难说。快别去租客的单位了,这里不是共产党治下,租客欠租关单位什么事?悠着点,搞得人家急了,当心反过来暗算你。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古今中外都是这个理。老汉去年在这里讲的话没有多少人要听;现在要讲深一步了:既然上了手,就要沉得住气,千万别咽不下这口气,逼人太甚,要做地主先要有有钱人的肚量。中国过去的有钱人多有这种修养,现在这一二十年来的,刚刚脱贫,还没来得及修炼,多数都还不行,这也是我说的,多数中国人还不适合做这事,内在的东西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