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Closing Statement中上也有写 County Taxes 01/07/10-04/01/10 $xxx,
所以应该说这最后一期的Property Tax就由Title Company在Closed后负责交给County,计划3月9日
最后期限那天寄出去的,我也不应该再为此操心。
可今天(4月1日)却接到了County的书面通知说没有收到最后一期的Property Tax,不但要补交还要罚款!!!
我很吃惊,赶紧打电话去County确认他们今天为止确实没收到这笔Tax,又接着打去了Title Company,
根据我Escow Officer以前的指示,找到她的助手-即具体负责寄Property Tax的小姐,却被告知他们不管这个Property Tax,也没在Close时收我这笔钱,要我自己去寄Property Tax,我听了简直觉得这这这。。。不是在赖账吗???
接下来我也没了主意,反正County说这是Owner要负责交的,而Title Company又好像说此事与他们无关,难道我事先Close时交的Tax钱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失踪或被赖掉了?有什么地方可以为此申诉啊?
总之,我下一步该如何做?还请各位有经验的人帮我出出主意。这种事,我还从来没碰到过呢。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