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说了,不妨再多说两句

房子交易的法律是非常保护买方的,买方有多种理由可以退出交易而不损失定金, 就是因为房子在卖主手里,disclosure会有空子可钻,打官司一般人都耗不起。 有很多事情合法,但不合理,就象比如说对方没跟你说交易价是市场最低,假设他是隐瞒,但你如果跟他打这个官司你不会赢。
我当年买房的时候也是buyer market, 我的agent跟我说过这些事。 比如进入escrow以后如果市场更低了就假称loan 不过,我就可以退出还不损失定金。还有如果我退出,他没有别的buyer,不得不让我再侃价。
所以我的重点不在于你可不可以这样操作,而是一个诚信的问题。what goes around eventually comes around. 我一向主张在参考市场的情况下互相尊重。这都不是专业意见。 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
希望你下一次要小心行事,买到理想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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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既然说了,不妨再多说两句 -infantryman- 给 infantryman 发送悄悄话 (171 bytes) () 04/17/2009 postreply 18: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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