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大家好像主要都是支持帖主的,但我的想法不一样。
一方面,房市不好,buyer都想买得越便宜越好,这无可厚非,但你怎么操作,难道就没有任何商业道德了吗。
发现这两位都是合同签好了,要卖主再减价。把你自己放卖主的地位想想,你这样的买方值得信任吗。如果人家接受了你的新要求,有什么保证你到了close escrow的时候再反悔呢。通常法律都是保护买方的。
你事先因该把功课作好,市场究竟怎样,你自己的底线在哪里。 你可以offer给得低,买方决定要不要接受。
通常房子跟你签好,再重新上市是很麻烦的事情,卖方常常会妥协。我想这也是为什么那两个买方经济觉得可以再要价。
我想也许房子的市场不好,你再等的确可以等到更低的位置,你最后会是个赢家。不过做人都要凭良心。毁约在先的既然是你,就不要抱怨,每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反对的人不要跳出来讲什么我是肯定房子卖不出去的looser. 我06年在家坛就发过两个帖子说我卖出bay area房子,和一个心得,都是可以查得到的。我以前也做过买方,我就是这么想的。 不管买家卖家,合同没签随你讲价,签好了实在不想要了留下定金或罚了定金走人。
爱砸砸。
关于下面两个买房不成的帖子,我有我的看法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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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爬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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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2009 postreply
22: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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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对.双方都要有诚意!
-MrsKw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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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2009 postreply
2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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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个.签约了就是认了.
-any_more_l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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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2009 postreply
06: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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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顶一个.签约了就是认了.
-悠闲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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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2009 postreply
07: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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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下面两个买房不成的帖子,我有我的看法
-infantr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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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2009 postreply
11: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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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关于下面两个买房不成的帖子,我有我的看法
-也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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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2009 postreply
1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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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说了,不妨再多说两句
-也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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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2009 postreply
15: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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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既然说了,不妨再多说两句
-infantr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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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2009 postreply
18: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