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部门时做事的(不属于support function),对HR平时比较忽略。最近意见时发现他们的权力比我想的大。我一下属要回巴西,因是star performer,我老板及老板的老板说可让她 on leave, 不喜欢还可回来。 我给local HR director发个eamil, 问她paperwork怎么办。我天真地以为她就是处理paperwork的,结果她发回eamil,质问我无数个问题,让我感觉我的问题就象提出给这位下属涨50%工资一样荒缪。最后她强调所有的leave on absences需她本人和我老板的老板的老板approve, 上一个时间要求比比我们这个还短的都被deny了。之后大小两位老板都不吭声了,我只好和那位下属说你还是给resination letter吧,HR 不同意。
关于雇人,涨工资,review ratings, 和解雇人,他们的权利也很大。
我第一个工作能看到pay roll,几百人的公司,HR director base salary $230K, bonus 几万(一年不止一次bonus 和这是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