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住在穷人区,也就是无产阶级区,左邻右舍都是红5类,就我们兄妹见人矮三分。记得上小学吧,只上半天。穷人去吗,孩子太多。有时上午有时下午。就怕上下午课,一是没时间玩,二怕到点吃不上饭而迟到。记得一到时间来不及做饭的时候,我妈就让我买半斤面酱1毛1, 3毛钱去皮猪肉,2斤切面。回来,见我妈手脚利索,把猪肉分成肥肉和瘦得切开,分开下锅,然后再重新起锅下油,让后下佐料。。。肉,面酱。。然后再煮菜码,面条。。。。吃起来非常可口,但跟重要的是解饱,非常好的快餐。但我更爱米饭,炒菜。
现在经大伙一炒,觉得应该再吃一次。吃完以后也没觉得比儿时的好吃。现在想起来小时随便的快餐成了XX的传统美食,应该算是幸福的,或说幸运的,因为从小就吃,如果那时就是传统食品,那我可就没那个福气拉。
想一想什么都得靠炒作。如果有人敢炒作,小时的弹玻璃球,打劈材,弹弓都可称为奥林匹克的项目。真的如此,那我40年前就参加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