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谁也不会去把你3岁的儿子推上法庭作为"SHOP LIFTING" 来CHARGE.这给楼主女儿16岁是不可等同的.其二,就算你儿子是16岁,一个小玩具的金额不会大到被带上法庭被CHARGE的.而楼主女儿面临的可能是较大金额,而且多次偷窃.(在没有任何证据下的ACCUSE,当然不包括最后那次被证人看到).
所以我觉得我给你是牛给马谈,根本就不是同一回事.浪费时间的.不是看你自我感觉特好,对中国蛮有成见的.我还真不想给你多说.
我非常同意你对你儿子的教育方法.问题你有点看事情个人化了.
所有跟帖:
• 我对中国没有成见,对您这样的中国人有成见。 -boby123- ♂ (0 bytes) () 09/27/2006 postreply 21:36:42
• 有成见没有关系.我很尊重百家论的.只是劝你不要随便张口就给别人扣帽 -east666- ♀ (0 bytes) () 09/27/2006 postreply 21: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