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哥说的句句在理。最后的离奇假设也是基于当事人的所谓声明

你想想苦主自己发篇旧文,被人指抄袭,大惊之下顺藤摸瓜发现自己被当事人抄了十篇有余,揭露其奇葩行径之后当事人却声明自己视苦主为“好朋友”每每阅其文便拍其大腿连呼正中下怀,呼着呼着就成了自己的。你说这苦主要怎么个挣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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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很诡异…… -苗盼盼- 给 苗盼盼 发送悄悄话 苗盼盼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19/2016 postreply 05: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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