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哥说的句句在理。最后的离奇假设也是基于当事人的所谓声明

来源: 2016-03-19 05:40:1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你想想苦主自己发篇旧文,被人指抄袭,大惊之下顺藤摸瓜发现自己被当事人抄了十篇有余,揭露其奇葩行径之后当事人却声明自己视苦主为“好朋友”每每阅其文便拍其大腿连呼正中下怀,呼着呼着就成了自己的。你说这苦主要怎么个挣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