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药”事件本身而论,已经是民心所归,法律主持了正义。 不知道还有什么好说的? 真不能理解一个人能失去理智到你那种程度,你的动机是什么?你要买弄你的文笔,可写的东西很多,为什么偏要找个死人来发泄,可怕。
在文学城,很欣赏蜜瓜就那事件写得一片博文,"一个的生命,不管正的,邪的,都应该珍惜" 一个人该不该死? 有法律来定,不是某个人说了算。不管正方,反方, 任何失去理智的谩骂和参和,都可能有不正当动机想凌驾于法理之上,想比事件本身而言,更是危险的根源。药已经抵命,那些借“正义”之名,大做文章, 真应该问一问,居心何在? 警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