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事后才知道是拿到外面的lab去做的,需要多支付部分费用。为什么事先不告知患者呢?billing department 说医生也不知道是拿到外面去做的,如果不知道的话,当初是怎么code的呢?如果医生和患者连这点知情权都没有的话,没有透明度的话,这里的钱怎么收费的就更是一头雾水。这个code是否可以明码标价事先让患者自己选择付多少费用拿到哪里去做测试呢?这是可以做到的,但为什么不改呢?因为一改的话这钱就不好赚了。
不用拿移民作为幌子来评价患者不了解医院或医疗体系,大家都会适应美国的体系,只是你们医疗体系不公开透明的话,别人是很难看出其中的猫腻的。越是遮遮掩掩的越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