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政府的医疗改革对“大”公司其员工的影响(之六)

来源: 天赐良机 2013-12-24 15:12:2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6051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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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奥巴马政府提出的医疗改革法案 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 ,简称ACA2010321日通过国会立法以来, 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正在紧锣密鼓地颁布各项具体实施法规,细则或建议。这项号称为1965Medicare and Medicaid 以来最大的医疗改革计划的序幕,和以往历史上任何一项重大改革一样,逃脱不了沸沸扬扬,褒贬不一的纷争。 为了逐步落实这次医疗改革法案,政府也作了很多的折中和妥协的过度和推迟措施。 但可以确定的是 联邦政府于2014年在全国范围类实施主体医疗改革的大方向不会改变。



 


作为重要的妥协和过渡措施,财政部和联邦税局(IRS 201379日联手公布推迟实施要求大公司在2014年批露医保相关信息的要求到2015年, 同时也把对于那些没有为自己的员工提供医疗保险,或提供的医疗保险不符合医改法的大公司的“罚金” 推迟到2015


 与此同时, 这个公布鼓励各大公司在2014年主动批露公司对员工医保的信息。 这里的大公司定义为拥有全时间员工多于50人的公司。 在医改法案的4980条款中,明确规定, 如果大公司没有为全时间的员工提供他们可承担(Affordable)的 和符合医改法要求(minimum value)的集体医疗保险,导致这些大公司的一个或多个全时间员工从政府享受相关的税务优惠(  premium  tax credit)的话,联邦税局(IRS 将有权要求这些大公司为此支付 费用。医改法案对可承担(Affordable 和符合医改法要求(minimum value)的集体医疗保险有严格的定义。 如可承担(Affordable)定义为员工参加公司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险,自己为自己(不包括家属)所支付的费用不能超过年工资的9.5%等。 对于完全不给员工提供医疗保险的大公司, 医改法将在2015年收取罚金,按每个员工每年2000美金计算。 另外, 对于那些给员工提供的医疗保险不符合医改要求的大公司, 如雇主承担的费用过低等,导致员工享受政府提供的补贴和税务优惠的话,按申请享受补贴和税务优惠的员工的人数, 公司将被处于每人每年3000美金的罚金。


从公司员工的角度来看,如果你参加了你的公司提供的符合医改要求的医疗保险,而你在2014报税时就不会支付因没有个人医保的罚金。  如果你主动放弃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而在医疗保险交易平台(health insurance exchange)为自己或家人购买医疗保险的话,你的雇主没有责任为你的医疗保险支付任何费用,即你失去了你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险中雇主支付的部分。而且,  如果你拒绝参加你的公司提供符合医改要求的集体医疗保险,尽管你的收入满足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补贴和税务优惠条件,你也极有可能不能享受这些补贴和税务优惠条件。

所有跟帖: 

谢谢分享.每篇都读了.很不错很实用的系列.用中文解释,帮助很大.圣诞/新年愉快! -闽姑- 给 闽姑 发送悄悄话 闽姑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4/2013 postreply 16:09:24

非常感谢你为大家的及时解释,我相信很多华人不了解这个医改是怎么回事! -大海- 给 大海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4/2013 postreply 18: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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