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在回答一个法利赛人关于离婚的问题时说:除了淫乱的缘故,神不允许离婚。法利赛人接着问:但摩西律法明白说,只要写了休书,就允许离婚。耶稣回答说:那是因为你们不听神,心硬,败坏,摩西给的妥协办法,以保障妇女权益。
因为如果不允许离婚,那些被遗弃的妇女就会被虐待,变心的丈夫可能多妻另娶、照样“性”福,反倒那妻子失去分财产、再婚的机会,而且大概率被虐待。比如,古代皇帝,及时被遣散的宫女,会被付一笔钱,出宫后可以再嫁;但被打入冷宫是最惨的,或者一辈子在宫里做服务也很惨。
父母有必要为子女付清学贷吗?没必要,但你如果怕女儿/儿子在婚恋市场因学贷而失去好配偶,甚至找不到配偶, 那你就付清学贷吧。这就像现在国内,有儿子的,都是要在婚前买好房子的。但在美国,并不普遍。你要担心儿子因没房子而影响婚姻,那你就买吧。但从另一个角度,这样苛求你子女的配偶,是否是好的配偶?你自己清楚就行。我本人是不愿去高攀的,也不建议子女去高攀配偶。但很多愿意高攀的, 也过得很好。
同理,婚后AA、婚前协议,无非怕子女的配偶随时、很快提出离婚。在一个败坏的时代,是否不得不这样自保?但这本身就是双刃剑。一个古文里的故事:鲁国的女儿出嫁了,母亲告诫女儿说,婚姻是不可靠的,要私下里积攒私房钱,以免被休又没钱。女儿果然这样做了。女儿这样做,被婆家发现,因而被休。母亲是帮助了女儿还是害了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