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朋友家玩,光脚跑来跑去,结果右脚掌心踩到一根木刺。本来回来她爹要帮闺女用消毒过的针或是镊子把木刺挑出来。结果闺女不肯,说已经在朋友家挑出来。结果一直光脚游泳,脚底化脓。一开始从儿科,到urgent care,最后到足科医生,总共花了近半年时间,吃了三次的抗生素,拍了两次X-ray,一次MRI,还经历了一次全麻手术,终于把那根牙签大小的木刺找出来挑出来。我从此觉得美国医生都是自负盈亏的生意人,每次看病都是生意。要把病人养肥了,才开刀。
我家LD认识一个医生,每年挣大概1.5米。可是他也经常抱怨钱不够用,因为他儿子要当formula1的赛车手。现在还仅仅是准一级方程式的赛车手,没有sponsor,自己得负担每年65万的参赛费用。现在天天在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