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痞住的地方,离最近某一场枪杀案,大概隔十几栋房子。
作为一个胖子,他总体是冷静的。
事发后,大家忙乱着离开学校的时候,他还抽空去献了血。
当然某ner,虽然是一个瘦子,他也是冷静的。
出事前两天,某ner全天都是在发生枪案的工程楼度过的。
出事那天,某ner被关在地下室,差不多混了十几个小时,也没有觉得他着急,生气,或者难过。
回到家,两个人保持了很好的生活习惯。早晨六点,某ner就出门了,去咖啡店学习。
早晨七点,某痞跑来把我揪起来去跑步。
某痞最近很喜欢跑步,过去几年他都是更喜欢举铁的。跑步是某ner的爱好。
作为报复,某ner最近热衷于去举铁。
某痞早晨跑了十几麦回家,吃掉了大半只costco的烤鸡。
他属狐狸的吗,这么能吃。
有的时候,他会告诉我,警察发录像了,你看这个嫌疑人晃荡的地方,就在我们那条街上呢。
后来又告诉我,你看他在学校停车的位置,就在我们的街角啊。
最后他查了查,那家伙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住在我现在房子的隔壁!
这一片喧嚣中,某ner一直在学他的习,锻他的练。
只有今天晚饭的某一个时候,某ner抬起头说,我觉得我很难再回到工程楼,面对那个场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