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刚去地铁站接了朋友

那个娃开车从旧金山到多伦多。本来打算周末到,结果开到芝加哥出了车祸,人没事车废了,一张机票就飞过来了,还自己从机场到了娃公寓附近的地铁站。打算在娃的公寓睡地板,娃买的沙发还没到,本来是准备周末到的。我说行不行啊,要不我送个充气垫子过去。娃说没事,再艰苦的他们也睡过。连着下了几天雪我都不敢出门,这孩子就这么几千里开过来,据说他已经走遍大半个地球了。我跟LD面面相觑:这孩子的生存能力......美国是有这种人才强的吧。高智商超级行动力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心理强大情绪稳定,谁抢的了他的饭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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