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ner昨天以六分多的配速跑了十五麦多,就大街上跑的。他只是为了好玩,没有要准备参加马拉松。。。上次的黑莓酱做的非常成功。。。星期三拉着老爹去爬山,爬了七个小时,老爹都快挂掉了。。。娃这种行为属不属于弑父啊。不过风景纯净明丽,弑了就弑了吧。。。回到家,娃意犹未尽地去gym又锻炼了俩小时。
某痞刚刚结束了阿拉斯加一周的独自徒步野营。。。任何有人(游客,森林警察,其它徒步者)的地方可能都十几里之外。。。野旷天低树,某痞安闲地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一路走得一路大声歌唱通知附近的熊。。。随处可见鹿阿什么的残骸。。。山猫什么的很常见,都绕着娃走。。。晚上睡在山坡上,砍了五棵小树给自己支了个“床”。。。
这些娃的先进之处就是回到家,各种家务活不需要喊,自己就顺手做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