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有当面质问提告者,当面质问证人的权力。处理违规时应该保障这个权力。也有反告污蔑的权力。

本帖于 2025-06-06 17:16:38 时间, 由普通用户 无言无语无声 编辑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