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你可以录取我了。
录取=你可以来上学了。
这两个都是自愿的把进一步选择的权力赋予对方的意思。
如果,大学要你把申请改成:
录取=你必须来上学,
这是限制你的自由权力,
那么,你应该平等地把录取改成:
申请=你必须录取我,
你也应该限制他的自由。
当大学只是给你更高的早申录取率的时候
你的申请就成了:
申请=30%录取率下,你把录取权力给大学。
那么,平等的录取修改应该是:
录取=30%可能接受,你把RD申请量减少到原来的1/3。
这样的平等,是理性的,可量化的。
具体量化的方式,咱们还可以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