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的案子的核心不是藤校看不看成绩, 看不看EC, 看不看家境, 看不看名气, 而是应不应该看肤色.
甚至都不是应不应该看肤色, 而是现在是不是还需要干不应该干的事: 看肤色.
所有支持看肤色的人都以哈佛亚裔比例高为理由, 殊不知判断正义公平不是用结果来衡量的, 而是这个判断标准本身是否正义公平. 解决亚裔比例高的问题可以用合法公平的方法,而不是用直接歧视的方法.
当然哈佛也知道不应该直接歧视, 所以需要包装一下, 什么多元化, 什么personal 打分, 就是包装的方法. 所以帮着解释的人也可以休矣, 这事根本就不占理, 作为旁人既没有利益, 甚至本身还是被损害利益的那群人竟然出来帮着解释, 是不是有点那个啊?
有些族裔学术上不够好, 有差距, 是不是社会问题? 当然是. 但是解决的方法是应该通过歧视另一个少数族裔吗?
有没有别的方法? 当然有, 只是做起来难, 见效慢, 社会精英们脸上不好看, 等不及了, 踩一个没有政治实力和智慧的少数族裔是最方便见效的, 这么做顺理成章, 尤其是这个族裔里还有大把人自黑赞同, 不踩你踩谁?
所以, 这事摊开了, 精英们脸上也就挂不住了, 毕竟还是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啊, 希望现在高法的判决能起到这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