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残疾都没有,好多阿姨叔叔逗她玩。有人想领养,但是公安局不许,只能是先送孤儿院。我妈单位那时候邮政和电信一家,很多人挤不进来,如果是双职工的话,收入很高,估计是女婴的妈妈把娃放在邮局门口也是想娃能找个吃穿不愁的人家领养吧。
我还认识一家夫妻俩都是事业单位的,男的不会生娃,于是在哪个郊区辗转抱回来一个很健康的女娃。女婴当时5个月,很漂亮,眼睛乌溜乌溜盯着大人看,不太哭。因为是托熟人抱来的,所以知道身世,是一个大款的小三生的,我们江南一带要儿子,这小三生了女娃就被大款连妈带闺女抛弃了。妈妈伤心后就也不要女儿了,于是找了好人家送走了。这要是小三生的是儿子的话,大房老婆肯定就很开心了,抢也要把儿子抢走的,生了女娃就这样送掉了。
对于被遗弃的健康女婴,如果国家不能善待,那么只能是收养的人家来善待。对于被遗弃的残疾孩子,如果国家不能善待,那只能是美国来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