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来本科是在马里兰大学读历史的.因为自己也不知道要以后干嘛,但是因为大学期间打工,天天搬运货物,才知道做体力劳动者真他妈的累啊. 有一次他的blog都记载自己曾经在送货搬运时候,把腰扭伤了,好几个月都疼得直不起腰。
后来他去做外交官,就是大使馆签证官,闲暇时间太多,就自学编程.
后来做data analyst和data scientist,做的不错.自己也有了阅历,居然开办起教别人编程的MOOC.他的MOOC也还办的有声有色,关键人家有了做实业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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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我老公也是高中最后两个暑假跑去马场干活,本来以为做牛仔不错的工作. 后来发现真他妈的累死人.早上5点开始工作,干一天活,挣不到30块钱. 后来大学就收心了,好好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