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上网晚了,在原帖删改之前没看到,只能连猜带蒙了。
如果国外当地的法律,孩子已经到了可以抽烟喝酒的年龄,在当地抽烟喝酒是孩子合法的权利。如果丝糕没有明文规定,是不能assume美国的法律和校规适用于国外的。丝糕的校规和旅行须知,要仔细阅读,有没有关于校方组织国外活动时抽烟喝酒方面的细则。没有明文禁止的合当地法律的权利,丝糕不能强行实施美国的法律和校规。
如果丝糕的校规和旅行须知及其它文件,明文规定,校方组织的国外活动,学生也不能在美国法定年龄前,在国外当地抽烟喝酒,那就是违犯校规无疑了。家长似乎说过,孩子对抽烟喝酒很反感。如果孩子确实反感抽烟喝酒,那就可以礼貌地问校方,带着压力,校方是如何把一个对抽烟喝酒很反感的孩子,在国外引上抽烟喝酒之路的;校方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和遗留的坏习惯,有没有责任。以问为主,兼为以后上法庭留证据。
最坏的情况:确实违犯校规了,学校连老师带学生都开除。学校处理无懈可击,家长告赢失责老师也没什么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