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件衬衣,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应该不是很贵的。他说腰身那里太肥,需要改一改,自己弄怕弄不好,周五晚上需要穿。我就陪他去改衣店,他以前去改过演出服。
改衣店里2个年轻的美国男人在工作,很忙啊,生意很好,除了改衣服,还做衣服。
本来说要一周后去拿,我儿子说周五必须要,还说他在网上给了好评,那个师傅决定马上给他弄好,让他等一下。几分钟时间,花了16刀。
看到改衣店和那两个美国男人,我想:做自己喜爱的事情,赚钱也不少,应该很开心。赚钱,喜欢,未必一定要读那么多书,更不必要上名校吧?学点什么手艺还是很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