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一年一度的“高考”结束了。今年适逢中国文革后恢复“高考”制度40周年。全国大学“统考”制度至今也已65周年。所以可以想象今年国内外一定有大量的相关研究讨论出现。在此之前,我这个当年恢复高考后的首批“受益人”之一,同时也是子女受惠于美国大学综合考评制度的“受益人”之一, 今天来聊聊这个话题。这既不是论文也不是研究,只是基于个人的经历和感觉的闲谈。粗劣之处难免,还请看官见谅。
有关中国高考这种“一举定终身”的制度自从开始实行的第一天起恐怕就有人感受到它的缺陷和弊端。然而正如有人用丘吉尔有关民主制度的名言“除了我们已经尝试过的其他政治体制之外,民主是最坏的了。”相类比的那样,虽然数十年来对高考制度以及围绕其设置的中小学“应试教育”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但是大多数国人至今仍然认为这是中国的国情下唯一能让人接受的最“公平”的大学录取制度。文革前曾经实行的“分区”考试和文革中的“推荐”制度都已经证明弊端更多。至少在分数面前(基本上)人人平等。在一定时期,这是农村孩子进入城市,底层子女进入社会中上层的唯一机会。单凭此点,过去几十年高考就是功不可没的。当年要不是高考,我自己如今还不知在哪里。至于围绕“高考”这个中心形成的应试教育的种种问题和弊端已经被国内有识之士论述得很充分了。可以说这一切弊病都可以看出国人为了这种“公平”而乐于付出的代价。去年我回国探亲曾在母校住了一宿。早上往食堂去正好和迎面而来的大批学生群相遇。我吃惊地发现两个现象:一是90%以上的学生戴眼镜。二是平均身高变化不大而且体格似乎比30年前更弱。这后一点让我非常意外。按理如今生活水平比30年前不可同日而语,怎么会现在的学生身体反不如30年前呢? 仔细想想,其实就是应试教育带来的恶果。能进入大学的孩子都是十几年如一日背负沉重学业负担长大的所谓“好学生”。而我们那一代人基本上都是“玩儿”大的。这个发现让我感慨良多。所以,无论高考制度目前是否是唯一“公平”且符合国情的制度,我相信从长远讲绝非最佳制度。
回过头来看看美国大学,尤其是名校普遍采用的“综合考评”录取方式。近年来不仅是感到严重“歧视”的亚裔对此吐嘈不断,有人还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抗争(尽管无果)。即使所谓“主流”社会也有不少热批评这种录取方式。尤其是白人对于“公平法案”造成的“逆向歧视”愤愤不平。有关“歧视”的问题我以前的帖子曾经专门讨论过。这里不再详述。一句话,“存在即合理”。正如“高考”是中国国情的产物一样,美国大学名校的这种“综考”制度也是适合美国国情和美国大学教育的方针和原则的。以“常青藤”为代表的名校的新生录取方式其实一直都在改变。虽然从未有过全国统考,但是历史上的名校的录取还是一直以学业为主的。直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大批学业优秀的犹太人子女进入名校。让统治名校的非犹太人的“主流”白人感到有必要适当加以限制。这才逐渐出现了“综合考评”的录取原则。凭心而论这种方式在客观上是有歧视之嫌-无论是当时对于犹太人还是现在对于华人。但是多数名校的初衷并非是真正的“歧视”某个族裔(虽然不无“偏见“),而是希望保持学生群体的多元化。因为美国社会本身就是多元化的。如果让整个校园被某个族裔支配,或充斥某一类型的学生无疑对学校,学生还是社会都不是好事。正如当初对犹太人一样,美国社会和大学对亚裔学生乃至整个亚裔群体怀有某种“固有偏见”是毫无疑问的。这点既有美国媒体和好莱坞长期影响的因素,也有我们自己自身的原因。要根本改变这一点有待时日。只要我们在各行各业都能出类拔萃,这种“固有偏见”肯定会逐渐消失。如今还有多少人歧视犹太人呢?
至于说到“综考”与“高考”哪个更公平合理,不仅要看是否有某种客观标准(美国也有SAT),还要看那种方式更符合整个社会和学校自身的发展需要。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发展进步需要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科学家,工程师和政客,明星需要的素质毫无疑问是截然不同的。那么针对“培养未来各行业领导人”这个教育目标,名校采用“综考”策略招收各种类型的学生也是无可厚非的。而适当招收精英子弟不仅符合这个目标,还能为学校带来名望和利益,又有何不可?
总而言之,中国的“高考”和美国的“综考”都是符合各自国情的产物。所以如同桔子和苹果,很难加以比较。但是有一点我敢肯定:两者都会随社会发展而有所改变或改进。但是中国的“高考”将来也许会朝向美国的“综考”方式靠近,而美国却永远不会有中国式的“高考”。那么以此观之,孰优孰劣,或者哪种方式对整个社会更“公平”,似乎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