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前儿子在打篮球时投球打到一个同学的头,那个同学的朋友直接拿过球走到我儿子面前用力砸到他脸上,造成儿子大量流鼻血和脑震荡。但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冲突。之后就是一周春假,我当时相信学校一定会妥善处理这件事,所以一直等待结果。返校后的两周,那个孩子仍然照常上学,而不是如我们估计的那样被停课几天。在此之间他还向不知情的同学散布他并没有砸伤我儿子。我们再次询问学校处理结果时,被校长告知他不能透露这个学生所受的处罚。但停课是最高处罚,除此之外就剩下课后留校和罚清理食堂了,这两种都是极其轻微的处罚。今天约见校长,他反复强调三点,一,不能透露处罚。二,我儿子在打球时伤害同学在先(所有人都知道那是那个孩子没注意看球造成的意外)。三,我们儿子应该加强心理建设,让事情过去。
在这里,我所有对校长的评述和批评都不说了,只想知道湾区的公立学校真有这样的规定吗?(事实是,基本每个被停课的学生大家都会知道)那么学生怎么能知道有没有被公正对待?除了学区委员会,还有谁能监督学校管理呢?这个校长下学期就要离开湾区了,学区委员会对他还有很大制约力吗?